联系方式
Contact information
地址:常熟市枫林路21号(常熟市国家
税务局对面)
电话:0512-52891169
审计一部:0512-52874561
审计二部:0512-52874562
审计三部:0512-52874563
审计四部:0512-52892129
资产清算 /News

一债会须知、议程、纪律

作者: 来源: 日期:2015/7/13 16:04:31 人气:3485

  一、会议须知

常熟市富日电子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会 议 须 知

 

一、2015年7月13日,管理人在网站(网址:js-xinrui.com破产清算专案通道)上公布了与常熟市富日电子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相关的事项和内容,包括本须知(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格式)、会议议程、会议纪律、管理人工作报告、阶段性审计报告等,债权人应随时密切关注。 

 

二、参会名额:为了减少报到和债权人身份核实的时间、保证会议准时召开,每个债权人派出参加会议的人员不得超过2人。

 

三、参加会议人员在出席会议时,应向会议报到处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注明“仅用于参加常熟市富日电子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并在注明处加盖公章(债权人如系自然人,则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仅用于参加常熟市富日电子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并由债权人签名);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原件(应加盖债权人单位公章);

3.参加会议人员身份证明

   (1)债权人派出参加会议的人员(除律师外)均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注明“仅用于参加常熟市富日电子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并由该参会人员签名。报到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

   (2)参加会议的人员如是委托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人(即债权人)出具的《特别授权委托书》(格式文本见附件)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是律师的,则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四、本次债权人会议未涉及表决事项,债权人到会议报到处报到时,领取入场券和会议材料,凭入场券进入会场,对号入座。

 

 

 

常熟市富日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兹证明             先生∕女士在我单位∕公司担任职务,系我单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证明单位:

(公章)

 

二零一五年七月   日

 

 

 

 

 


附件2:《特别授权委托书》格式

 

特别授权委托书

 

常熟市人民法院:

常熟市富日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常熟市富日电子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我∕我单位(公司)特委托:

1、            (工作单位:                 ,职务:         )

2、            (工作单位:                 ,职务:         )

为我∕我单位(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委托事项和权限:在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代表我∕我单位(公司)行使参会权。

 

 

委托人∕委托单位:

(签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零一五年七月   日

 

 

 

 

二、会议议程

常熟市富日电子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会 议 议 程

一、会议时间:2015年7月17日上午9时30分

二、会议地点:常熟市支塘镇任阳办事处迎阳大道凤泾村村委会(任阳派出所对面)

三、会议由管理人召集,会议主持人:常熟法院

四、会议具体议程:

1. 债权人签到,领取入场券、会议资料后入场;

2. 法院:宣布会议纪律、报告债权人到会人数及其代表的债权金额,宣布会议开始;

3. 法院:宣读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决定书,认可债权人委员会决定书;

4、法院:介绍案件审理经过;

5. 债权人会议主席发言;

6.债务人代表发言;

7. 管理人:汇报“管理人工作报告”;

8、管理人:汇报“债权审核工作报告”,债权人核查《债权表》;

9、审计:汇报“阶段性审计报告”;

10. 法院:宣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闭会。

 

三、会议纪律

常熟市富日电子有限公司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纪律

 

 

一、会议出席人员应当:

1. 维护会议秩序。

2. 不得暄哗、吵闹、起哄和实施其他妨害会议进行的行为。

3. 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4. 不得随意走动,禁止进入会议主席台区域。

5. 未经许可,不得发言、提问。

6. 保持会场整洁,不吸烟,不随地吐痰。

7. 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或将其调成振动状态。

 

二、对违反会议纪律的人,法院依法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胶卷、录音带和摄影器材,或者经院长批准后予以罚款或司法拘留。

 

三、对哄闹、冲击会议、侮辱、诽谤、威胁、殴打法院干警和其他与会人员等严重扰乱会议秩序的行为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审计一部:0512-52874561 审计二部:0512-52874562
审计三部:0512-52874563 审计四部:0512-52892129
所长室:0512-52892827 0512-52874569
地址:苏州常熟市枫林路21号(常熟国家税务局对面)
关注我们
扫一扫
版权所有:江苏新瑞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仕德伟科技 备案号:苏ICP备14058396号-1